科研工作

关于拟准备鉴定的自选项目申请列入省教育厅B类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9-0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根据新的规定,拟申请省教育厅组织鉴定的自选项目,须提前列入省教育厅B类计划,方可由省教育厅组织鉴定。对非列入省教育厅计划的自选项目,须由省科技厅按程序审批并组织鉴定。请各单位准备申请省教育厅鉴定的自选项目,务必于9月5日前将项目名称报校科技处,以便能及时申请列入今年省教育厅的B类计划(对列入计划的自选项目经费自筹)。特别是对拟参加6·18对接的项目,请尽快上报项目名称。联系人:陈丽贞电话:87892452校科技处200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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