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紧急通知:关于填报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5-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科技厅《关于填报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备选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并于5月11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表格材料发到开发部邮箱。 联系电话:22865024,22865026,22865023 邮箱:fdkf@fdkf.cn 科技开发部 2009年5月8日附件: 关于填报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备选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函〔2009〕8号有关高校、科研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科技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190号)。为了做好我省备选项目的推荐工作,请你们按照科技部通知精神,从本单位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典型中,择优筛选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备选项目,以便由我厅提供各设区市从中遴选推荐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推荐的备选项目应与我省即将启动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相衔接,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申报要求,择优推荐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科技人员服务的企业应是在我省注册的中小企业,每位科技人员只能填报所服务的一家企业。2、推荐名额分配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省农科院各20个;福建农林大学15个;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各10个。3、请你们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尽快组织科技人员填写基本信息表(格式见附件3),并填写推荐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备选项目汇总表连同报送函,于2009年5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寄达省科技厅计划处,谢谢支持。联系人:吴颖 0591-87881089,陈世明0591-87881125E-mail:wy@fjkjt.gov.cn 附件:1、科技部《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190号)2、推荐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备选项目汇总表3、项目基本信息表2009年5月7日附件1 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计〔2009〕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科技部等7部门联合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发布《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为切实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工作,根据《意见》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根据“政府引导、双向选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当地企业技术需求的基础上,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做好对接工作,动员和吸引广大科技人员进入到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急需技术帮助的企业服务,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指导和组织当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开放,开展各种服务工作。组织各类专家,面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各种途径,为企业培养、培训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要把动员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作为深化改革、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契机。加快改革科研管理方式和评价机制,激励科技人员在产学研合作中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整合资源,主动与企业对接,建立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服务方式,将项目、资金、人才、技术、成果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把握机遇,创造条件,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品竞争力。 三、积极调整科技投入结构,统筹科技资源,加大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为配合“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实施,支持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国家科技计划将调整安排,支持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联合提出的一些对企业技术升级、自主创新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较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项目。各地方要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的科技需求,安排专门经费对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联合提出的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进行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意见》要求,要扎实工作、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和了解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工作情况,做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推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顺利实施。附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申报要求 科学技术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申报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科技部、教育部等7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配合“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实施,支持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企业、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转化适用技术和成果、联合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国家科技计划将调整安排,通过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支持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支持重点1. 重点支持受此次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特别是有利于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的项目。2.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有利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二、 申报条件1.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2. 项目技术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3. 项目由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和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所服务的企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并提供配套经费。科技人员不属于项目依托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不持有该企业股份。4. 项目经费申请资助的额度原则上每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限为1-2年,需具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三、 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本地备选项目的申报组织和评审工作。各方面派出的科技人员与当地企业联合提出的项目通过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进行申报,同时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1)登陆program.most.gov.cn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要求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2)在线填写《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各地项目组织单位。(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加盖公章后报送项目组织单位。2. 项目受理、评审和上报。(1)受理审查:项目组织单位使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登陆program.most.gov.cn,对申请单位的电子数据申报进行受理确认,并审查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的一致性。(2)项目评审: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所受理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和筛选,结合本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和需要,择优排序后在线打印。(3)上报材料:报送项目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科技部申报中心,纸质材料寄送至指定地点。3. 项目经费额度各地方科技厅(委、局)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重点和实际情况组织推荐项目,总经费控制在2000万元之内,项目总数不超过50项。工业项目和农业项目要兼顾安排。4. 项目监督管理各地方科技厅(委、局)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要按照《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依托项目实施切实加强产学研结合,强化推广应用,力争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四、 申报材料项目组织单位上报材料包括:1. 项目报送函、项目报送表,一式两份。2.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的评审意见表和申请材料一起装订)。3. 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五、 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1. 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6月20日 2.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科技部计划司计划处 (邮编:100862)3. 申报咨询电话:010-58881660 010-588816444. 软件咨询: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58882692、58882690附件

附件2:

推荐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备选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nb sp;

序号

项目名称

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名称

科技人员姓名

科技人员服务的企业名称

企业所在地

企业

联系电话

填报人:&nb sp;&nbs p; 填报时间:

附件3:

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申报企业名称

单位性质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在地区

主管部门

项 目

第一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职务/职称

学位

专 业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项目组人数

派出单位名称

在本企业派出的人员数量

在本企业的重点服务工作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帮助企业技术研发

□改善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

□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问题

□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

□为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

项目内容简介( 限300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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