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申报校科技发展基金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4-13    浏览次数:

申报校科技发展基金的教师请注意,学院提交申请书的日期为4月30前。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qinh@fzu.edu.cn邮箱。逾期不在受理。

数计学院科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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